
银川市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SHANG QIAN CHENG D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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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犯罪情况日趋凸显应当引起重视
当前,在校学生犯罪情况日趋凸显,尤其职业技术院校在校学生犯罪呈现出高发态势,急需引起高度重视。以银川地区为例,201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在校学生犯罪案件25件37人,虽然只占所有受理审查逮捕案件的0.4%,但学生属于特殊群体,如果对学生犯罪行为重视不够,势必对国家未来和社会稳定造成影响。所以本文在深入分析和研究其特点、原因的基础上,提出预防对策,努力从根本上遏制或减少学生犯罪。
一、在校学生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职高、技校学生犯罪形势严峻,犯罪比例较高
在受理审查逮捕的25件37人中,职高、技校学生22人,占在校学生犯罪总数的59.5%,一些学生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影响较大。如,2015年发生在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校的魏某某、巩某某、蒋某某、张某某等人涉嫌抢劫、强制猥亵侮辱案,魏某某等人因不遵守学校纪律,被班长刘某某(孤儿,案发时刚满十六周岁)批评教育,遂产生不满,纠集十几名同学,在学校宿舍内对刘某某实施扇耳光、剥光衣服、烟头烫胳膊、戒指尖扎胸部等行为,同时用手机拍照向外发送。其犯罪手段残忍行为恶劣,令人震惊。行为人和被害人原本都是花季少女,应该携手并进共同追求人生梦想,让人难以想象和接受的是,十几个人却对同窗学友下此狠手,让一个需要更多关爱的孤儿遭受了身体和心灵的双重伤害,迫使其中止学业,离开了学校,令人痛惜。
(二)犯罪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和故意伤害,案件类型趋于多元化。在办理的学生涉嫌犯罪案件中,盗窃、抢劫侵财型犯罪占多数,37名犯罪嫌疑人中,实施盗窃、抢劫罪的15人,占在校学生犯罪的41%;故意伤害犯罪9人,占在校学生犯罪的24%。案件类型多元化,出现了猥亵儿童、强奸、贩卖毒品等以往未成年人较少实施的犯罪类型。如:2017年办理的赫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中,宁夏某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伙同社会闲散青年一起吸食毒品,且毒品来源于某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王某某。
(三)犯罪动机简单,目的单一,行为具有明显的偶发性、冲动性。以故意伤害案件为例,多为临时起意的突发性犯罪,通常只是为了一些小口角、小纠纷,意气用事、不顾后果,有的甚至是仅仅因为看不惯对方的言行举止而发生侵害,其行为具有明显的偶发性和冲动性,铸成大错后又追悔莫及。如 2017年10月22日发生在宁夏交通学校的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郭某因琐事和同学杨某发生口角、撕打,后同学阻止,并将杨某拉到隔壁宿舍。杨某又给郭某发微信,郭某认为杨某在挑衅自己,遂从宿舍拿着一把单刃刀装在口袋里,来到隔壁宿舍。双方见面后再次争吵、撕打,郭某掏出单刃刀,将杨某以及在场的陈某某捅伤,导致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陈某某重伤。
(四)结伙作案现象突出,集中在抢劫、盗窃、寻衅滋事等犯罪。2015年以来受理的审查逮捕案件中,两名以上学生共同实施犯罪有13件,占在校学生犯罪案件的52%。这些共同犯罪大多集中在抢劫、盗窃、寻衅滋事等案件上。这反映出在校学生年龄小、需纠结同伙互相壮胆的心理特征。如,2015年发生的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和宁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张某、王某、吴某等8名在校学生共同实施的抢劫犯罪,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二、在校学生犯罪原因剖析
通过查看大量的案卷,深入分析归纳,认为在校学生犯罪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在校学生自身方面的原因。在校学生相当一部分属于未成年人或刚刚成年,其心智正处于不断发育、逐渐成熟的阶段,对事物的认知能力、是非的辨别能力和自控能力等方面都相对较弱,对愤怒、悲观、消极等一些不良情绪不能采取有效办法疏导和排遣,遇到挫折往往意气用事,在情绪的左右下实施犯罪。部分职业技术院校的学生自身整体素质不高,这些学生聚集在一起极易形成“交叉感染”相互影响,且由于这些学生大多住校,脱离家庭和父母的约束,为寻求精神寄托,容易形成以同学、同乡为主的帮派和小团体,一旦团体成员利益受损,便在哥们义气的驱使下采取不当甚至过激手段捍卫成员利益从而导致犯罪发生。
(二)学校方面的原因。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与在校学生犯罪的发生关系密切。绝大多数学校不同程度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缺乏对学生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教育培养,单纯的以学习成绩“论英雄”,评定学生的好坏,对成绩差的学生缺乏管理,甚至不愿管理。少数教师素质较低,教育时不顾忌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伤害其自尊心,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最终脱离学校,走上犯罪道路。部分职业技术院校在招生时为增加生源、扩大规模和创造收入,降低录取标准,生源质量难保证。学生进校后又只注重学生的技能学习和培训,忽视学生的思想道德、法律知识教育,对学生抽烟、酗酒、早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等问题或放任不管,或管教不力,形成了学校只教书不育人的局面,导致校园惨案和悲剧的发生。如:发生在宁夏交通学校的郭某故意伤害案,郭某入学时将单刃刀带到学校,放在学校宿舍床铺下近两个月之久,校方竟没有检查及时排除隐患,最终导致一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这反映出学校在校园安全管理上存在着严重的漏洞。
(三)家庭方面的原因。家庭教育不到位是在校学生犯罪的重要原因。有相当一部分家庭因父母离异、长期外出打工导致学生从小缺失家庭关爱和有效管教,尤其家庭破裂给孩子带来难以弥补的心灵创伤,家庭对子女成长的帮助、保护和监督功能弱化。根据司法办案情况得知,在校学生犯罪中单亲家庭中长大的孩子犯罪率明显高于正常家庭。同时,有些家庭教育子女的方法简单粗暴和子女之间缺少沟通与交流,对孩子缺乏全面、正确的认识,以单一的学习成绩来评价他们,不能认识到孩子学习成绩以外的优点。加上正值青春期学生的叛逆性,许多家长不知道该如何有效教育孩子安全度过青春期
(四)社会方面的原因。由于受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一些不正之风和低俗思想开始侵蚀校园,影响在校学生,使学生产生了畸形的价值观念和心理需求,盲目追求物质享受和眼前利益,心思和精力不能集中在学习和提升自身素质上。同时,一些暴力、凶杀、淫秽等不健康、丑恶的社会文化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传播开来,使一些在校学生精神受到污染,造成心理不健康、扭曲,严重影响行为从而踏入犯罪的深渊。
三、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犯罪的对策建议
(一)学生应当珍惜学习机会,管理控制自己的情绪,做守法的公民。应珍惜人生的黄金期,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和专门技能,为早日立足社会,开启美好人生奠定基础。教师应引导学生规划自己的人生,并帮助他们集中精力朝着这个方向不断努力,不给提供误入歧途的机会。同时,学生应当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树立底线思维和法治意识,时刻提醒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否则会付出惨重代价,追悔莫及,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在面对愤怒、悲伤、消极等不良情绪时,应当懂得寻找到合适的宣泄渠道去发泄出去。比如,可以通过找心理咨询老师、跑步、打沙袋等方式将愤怒的情绪排解掉;可以通过向同学好友倾诉等方式排解悲伤的情绪;可以阅读积极健康的书籍或者交往富有正能量的朋友排解消极的情绪。正在被不良情绪所控制的时候不要立刻做决定,适当克制自己,延缓决定,因避免冲动作出错事,或者可以就事论事表达情绪,但不要进行人身攻击,避免事情升级酿成大错。
(二)父母应不断学习,懂得教育之道,提升自身素质。教育之道是学习之道、修身之道也是爱心之道,作为父母要教育培养出健康的、优秀的孩子,实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梦想,绝不是让孩子吃饱穿暖就OK了,必须坚持学习,懂得教育的正确方法,了解孩子、懂得孩子,不但要关心孩子的学习情况,更要关心孩子学习以外的需求、爱好、交往、消费、困惑等生活和情感的变化,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心理和道德教育,用爱心滋润孩子。面对青春期的孩子,要和孩子做朋友,融进孩子的世界,在孩子需要帮助的时候要多陪伴孩子,与孩子一起面对困难,避免孩子因缺少爱成为问题少年,走上犯罪道路。
(三)学校应不断完善教学内容和方式,真正实现教书育人。应加强师德教育,用正确的价值观、事业观、道德观教育学生、感染学生,提高教书育人的效果。加强学习管理,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要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品行,而不是片面地追求升学率。要配备专门的法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动,使学生真正地知法、懂法、守法,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要开展性健康和性教育课程,消除学生对性的神秘感和好奇感,使他们正确地理解性,不发生性越轨行为。
(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保障学生健康成长。良好的社会环境是预防学生犯罪的重要因素,对于学生来说其行为模式和形成、定型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有很大的关系。要认真清理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文化市场和娱乐场所,尤其是校园周边环境,多一些适合学生成长的文化娱乐和体育运动等。